一、音樂三要素
形成音樂的三要素:旋律(Melody)、節奏(Rhythm)、和聲(Harmony)。依據過往我的學習經驗與理解,隨著音樂的發展,逐漸加上一些不同的音高如五音、六音等等,發展出較為複雜的和聲理論。但是放到東方,傳統音樂則不流行複雜的和聲,但是卻多為主幹音的結構,可能是透過加花增添色彩,我的看法是這源於過去中華文化的哲學思維,深刻印入每個人心中,老子在道德經中提過五音令人耳聾、墨子也認為音樂是鋪張浪費的(並非完全否定,而是根據當時狀況提出調整)、儒家對於音樂的主張是要有教化人心的功能。當然中國音樂不外乎很多較為刺激音樂,如:十面埋伏。關於中國音樂的多元,可以另開一篇文來撰寫了。
本段小結:音樂三要素放到東西方都適用,只是西方走向更為複雜的和聲理論,東方則並沒有發展自己的複雜和聲理論,直到東西方更多的交流以後,才有像是國樂、實驗性的創作慢慢才有屬於東方的和聲色彩,但是放到傳統音樂裡,則沒那麼複雜。
二、音樂的定義及不同看法
音樂的產生:音樂始於歌唱、始於勞動、始於求偶,每個哲學家都有不同的看法,我們來看看有哪些看法。
達爾文:音樂是追求異性時誘發的行為。
卡爾・布赫爾:音樂是有利於共同勞動的手段。
盧梭、史賓塞:由於音樂始於語言,所以當人類在情感興奮、激動時所產生的昂揚語調即是音樂。
達洛斯:音樂是遊戲衝動的一種。
中國哲學看法:什麼是音?聲也。生於心,有節於外,謂之音。代表說,認為心中有所感,透過外顯如工具或是說話產生出的東西就是音。
我對於以上看法有一些心得,達爾文最大的成就就是進化論,也就是研究生物的,不難看出為何他認為音樂是求偶所發出的聲響及行為。卡爾・布赫爾是著有《勞動和節奏》的經濟學家,會有這樣的看法,我認為會有經濟活動,都跟工作勞動離不開關係,也許這跟他會有這樣的看法有些相關。盧梭與史賓塞分別對於語言都有一定研究,就他們的觀點不難看出,語言是具備音樂性的,有抑揚頓挫,進而有些音樂特性,當然這在不同民族的語言當中也都能看到,如閩南語、粵語都有濃厚的音樂性,會說就會唱。
以上短篇,不足以成為完整的研究,但是可以成為一個筆記,持續發展成長篇。